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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园贷”表现在学校 根源在社会

发文单位:新京报 发文时间:2018-09-06 阅读次数: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近年来,“校园贷”成为社会热点,在学生资助大量投入的情况下,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一问题?对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建斌表示,学生资助是提供兜底保障,出现“校园贷”表现在学校,根源在社会,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校园贷’不是国家和金融机构设立的正规的金融产品,而实际上是一种非法的、变相的高利贷。目前我们国家的资助政策,对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起到了兜底的保障作用。” 马建斌说,“这两年报道的‘校园贷’引发的恶性事件,根据我们调查,没有一例是因为学生在校交不起学费、没有生活费的原因去贷款的,而更多的原因是盲目的超前消费,还有一些是其他个人的因素。”

 

马建斌解释,“校园贷”表现在学校,根源在社会。要解决这个问题,教育不是唯一的因素,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单靠一个十几岁的学生掌握的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这肯定不是每个孩子都能够做到的。关键在于我们整个社会应该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马建斌表示,教育部门和各个学校已想了很多的办法,包括对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引导学生不要盲目去攀比,量入为出。还通过多种形式给学生进行金融知识和法律常识的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