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公示表
发文时间:2018-04-02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交通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实施细则》的要求,我校拟对符合条件的助学贷款借款人开展还款救助工作,还款救助资金将直接支付给经办银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不向被救助人发放。现对以下还款救助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信息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反映。反映人需实名反映问题,对反映情况真实性负责,并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我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严格保密,不直接或间接反馈给公示对象。对匿名反映的问题,若无详细、具体的事实,或虽有事实,但无法调查的,原则上一般不予查复。
联系人:王云云 联系电话:51685162
北京交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 年 4 月 2 日
序号 | 借款学生姓名 | 学号 | 学院 | 助学贷款合同号 | 合同金额 | 申请救助原因 |
1 | 张真栋 | 15221170 | 机电学院 |
2015年1407ZX字第360号 |
12,500.00 | 死亡 |
2 | 高富浪 | 04234031 | 土建学院 |
2004年1407ZX字第0420号 |
14,211.32 | 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