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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届享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8-05-03 阅读次数: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研究生工作组、清河学院: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有关要求,现将组织2018届贷款毕业生开展毕业确认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18届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和专科生)。

二、工作流程

(一)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借款学生登录https://sls.cdb.com.cn,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首页,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一栏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选用“身份证”或“登录名”方式进入系统。如忘记密码,可以尝试使用密码找回功能重置登录密码,通过联系95593或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县(区)教育局重置密码。

(二)网上个人信息变更

在登录页面的左边栏,点击“个人信息变更”,对每项个人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所填内容均为最新信息,准确有效。务必将所有栏目的每条信息补充完整,否则无法进行毕业确认。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完成信息修改。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就学信息栏:确保所填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学号等准确无误。

2.通讯信息栏:手机填写最新手机联系方式;QQ号码、电子邮件、邮编等信息须补充完整。(重要提示:若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动,须第一时间登录本系统进行修改,否则会导致银行联系不到借款人而不能及时提醒,请毕业生务必引起重视!)

3.就业信息栏:每项必须填写完整。已就业学生完整准确填写就业单位信息;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学生,在工作单位处填写“暂未就业(即将升入高校名称)”,如“暂未就业(北京交通大学)”;除上述情况外仍未就业的学生,在工作单位处填写“暂未就业”,并保证及时登录本系统进行修改完善。

4.联系人信息栏:填写共同借款人的相关信息,不填写本人信息。

5.变更原因请按不同情况分别填写:毕业已就业/毕业暂未就业。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填写即将升入高校的有关信息,并在其高校名称后注明“攻读更高学位”。

(三)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四)学院审核

相关学生在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需导出确认表,交到学院审核并盖章确认。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资助中心,一份返给学生。

三、工作要求

1.对于2018届享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没有进行毕业确认一律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2.因生源地贷款的信息都是由当地县教育局人为录入,不免存在学院等基本信息的出入,还望见谅沟通。名单中的遗漏情况也请随时沟通。

3.请各学院按照附件的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于5月17日之前统一报送本学院加盖公章的借款学生毕业确认表至资助中心。若表中学生有延期等特殊情况,请学生本人联系当地县教育局确定是否今年进行毕业确认。若表中学生有提前结清贷款的情况,仍需在系统中按步骤完成毕业确认。

四、温馨提示

1.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前往当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借款学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2018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2.借款学生若暂时没有确定工作单位,需在确定工作单位后2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登记。

3.借款学生应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变更联系方式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还款日期为每年的12月20日,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借款学生应及时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

4.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电话为95593,学生可致电咨询贷款问题。其贷款信息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借款学生可以在该网站了解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动态、常见问题解答,并下载相关资料。该网站提供链接至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