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备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文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2014-07-01 阅读次数:
关于准备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研究生工作组:
国家助学贷款,是以贷款学生信用为担保,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学生须准备相关申请材料方能获贷。考虑到往年学生的申请材料错误率偏高,现提前将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相关规范发予各位在校学生,以便学生假期准备。
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办方式、还款流程有很大区别,为防混淆,原则上我校学生只能选择办理其中一类助学贷款。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在校生新申办校园地贷款,于今年9月份与2014级新生一起提交贷款申请,须携带如下材料返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附件二)、父母分别签字的个人信用报告异议授权书(附件三)、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复印件、未成年学生准备父母同意书(附件四),其他材料到校准备即可,具体要求详见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注意事项(附件一)。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材料
针对已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部分地方的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需要学生提供在校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个别地区有专门的生源地贷款续贷材料,需要学校资助中心及学院确认。请通知相关学生联系当地教育局询问情况,有需求的学生集中于7月1-4日到学活814室办理。
三、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返还
2014届贷款毕业生签订的还款协议均已返还各学院,请学院及时将还款协议返给本人,以免学生出现违约而怪咎于此。
因贷款涉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保证每名需要贷款的学生都能够顺利申请,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应贷尽贷。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