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勤工助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2014-09-16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自2013年6月我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以来,本科生勤工助学工作运转良好,2012-2013学年共计上岗3000余人次,其中困难学生1800余人,共计发放勤工助学劳动报酬620余万元。这离不开各单位对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和教育指导。
新的学年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发挥勤工助学实践育人功能,落实《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确保2014-2015学年勤工助学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暑假勤工助学工时上报
1.请各单位于2014年9月15日17:00前将2014年暑假学生勤工助学纸质签字版考核表交至学生活动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8号工位,并完成系统上报,16日起暑假临时岗位关闭,过后将不再补发。
2.暑假期间(8月4日—9月12日)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量不得超过100小时,系统内报酬申报注意选择2013-2014学年8月份。
二、2014-2015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
1.固定岗位申请以学年为周期,原则上工作时间为一学年(假期除外),学期间岗位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进行调整。
2.固定岗位须设指导老师至少一人,指导教师根据实际需求向所在单位勤工助学管理老师提交《北京交通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附件1,仅提交电子版),指导老师需详细填写岗位工作内容与聘用条件,并注明岗位是否有特殊技能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老师审核汇总。
3.用人单位负责老师全面管理本单位勤工助学各岗位工作,审核本单位指导老师上报的岗位信息,汇总填报《北京交通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附件1,仅提交电子版)与《北京交通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汇总表》(附件2,需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在9月15日17:00前完成MIS系统内2014-2015学年固定岗位申报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xt@bjtu.edu.cn;纸质版材料报学生活动中心814室)。
注:附件1、附件2中月工作总量为岗位每月所有学生所有时段工作时间的总和。测算方式为:
月工作总量=同一时间段用工人数*每人每天平均工作时长*每月工作天数
例如:每天同一时段需要2人同时上岗*每人平均工作8小时*每月工作30天=480小时。
最少需求人数为根据工作总量与学生满工时情况预估出的人数。
三、2014-2015学年勤工助学学生上岗
1.9月19日起学生可登陆MIS系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上岗采取自由竞聘为主的方式,由各单位自行招聘勤工助学学生,原则上固定岗位聘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应保持相对稳定,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勤工助学招聘面试工作,除非单位用人需求极难满足,原则上不再举行双选会,资助中心将根据上岗学生录用情况及时向各单位推荐部分学生。
2.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附件3),各单位在上岗审批的过程中应优先考虑低年级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岗位无特殊技能的要求,原则上聘用14级勤工助学新生的比例不应低于25%;聘用学生超过10人(含)以上的校内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应低于70%,10人以下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应低于50%。
3.为避免学生在系统中上报岗位时出现扎堆现象,保证各单位申请上岗学生人数的均衡,系统中默认允许申请人数的上限是岗位需求人数的2倍,请各单位在审批过程中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生及时审批不通过,保证适岗学生对岗位申请的需求。
4.请各单位于2013年9月30日17:00前确定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名单,并在系统中完成相应审批;同时将本单位聘用学生网上填写的上岗协议打印,签字盖章后交到学生活动中心814审批。未提交上岗协议的一律不得安排上岗,未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同意上岗的学生,一律不发放勤工助学补助。
5.为确保勤工助学工作的连续性,各单位对于上学年聘用的,本学年有意续聘的勤工助学学生,可优先审批并安排相关工作,工时计入2014-2015学年9月份。自
勤工助学是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途径,希望各单位指导教师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工作,做好学生的帮扶教育工作,使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历练品质、提升能力,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希望各单位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使我校勤工助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发挥好勤工助学岗位育人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学生的利益。
联系人:王心同 联系电话:5168516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