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面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单位:资助中心 发文时间:2015-01-08 阅读次数: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研究生工作组:
经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高粱桥支行协商,定于2015年1月10日(周六)组织2014-2015学年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与中国银行在九教中101、中102教室签订贷款合同,具体通知如下。
一、 国家助学贷款面签工作议程
1.辅导员老师安排学生在九教中101教室就坐完毕;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政策与诚信教育宣讲;
3.银行工作人员讲解贷款合同签约注意事项;
4.学生与银行工作人员面签贷款合同、申请审批表、代借据;
5.学生将材料带到九教中102教室,由各学院老师在审批表及合同上签字;
6.学生将材料交至资助中心处盖章,全部的申请材料须交回资助中心。
二、 国家助学贷款面签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老师于1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派人到学生活动中心814室领取本院学生的贷款合同材料,学生名单(纸质版)随材料一并发放。
2.为了维持签约现场秩序,请各学院辅导员老师不要在九教中101、中102教室给学生们发放贷款材料,同时为避免学生将材料丢失,建议各位老师通知学生在签约前30分钟于其他地方集合,发放完毕后集体带入签约现场。
3.请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老师组织本院申请贷款学生在相应的安排时间段提前10分钟入座完毕,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4.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老师需在本院面签时间段内,在学生的贷款审批表及贷款合同上的丙方位置处签字。根据银行要求,若本人有事无法参加,可提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并委托一名其他辅导员老师负责当日事宜,兼职辅导员、学生干部等在协议上签字无效。
5.请提醒参加面签的学生务必带上本人贷款合同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中国银行借记卡及黑色签字笔。学生本人需要持所有材料在银行工作人员当面签字,合同事先有字迹将被认作作废处理,如遇考试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人无法亲自参与面签者,需由学院统一出具请假证明;银行不接受其他同学为其代办贷款业务。
三、国家助学贷款面签时间安排
时 间 |
学 院 |
总计人数 |
13:00开始 |
各学院研究生加高职生 |
151 |
15:00开始 |
电信本科(41) |
245 |
计算机本科(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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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本科(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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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本科(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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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本科(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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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本科(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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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本科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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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本科(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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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本科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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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本科(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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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艺本科(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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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科(8) |
本次国家助学贷款面签,并不意味着学生贷款已办理成功,银行正相继查询学生的家庭经济和征信情况,若存在大额车贷、房贷等特殊情况,可能会发生撤贷,望周知学生,申请贷款并经过银行初审学生名单见附件。
联系人:王壹省 联系电话:5168516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