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5届享有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的通知
发文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2015-04-23 阅读次数: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研究生工作组、清河、燕郊高职: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享有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教育工作,全面采集贷款学生基本信息并加强信息动态跟踪,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经策划并启动了以“诚信、感恩、自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月,诚信教育大会及签订还款协议是活动月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将前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届贷款毕业生信息统计
附件一和附件二为2015届享有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汇总名单,包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各位辅导员老师核实贷款学生名单,以防有所遗漏,若存在与实际不符地情况,可及时与资助中心联系。
为全面掌握学生个人及家庭信息,奠定贷后管理的基础,切实提高我校毕业生还款率,请各学院组织贷款学生将附件一、附件二中的信息填写完善,资助中心也会尽快将学生大学期间的资助信息以信件的形式反馈给学生家长,以实现学生、家庭和学校的联动,以此加强学生的诚信和感恩意识教育。
其中附件一“贷款结清名单”为已提前办理还款手续的2015届毕业生名单,其贷款已结清,本次将无须统计其信息。
二、2015届贷款毕业生展期统计
若本学院贷款毕业生继续深造(包括上研、上博),学生可选择与银行签订展期协议,即上研和上博学习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补利息,无须本人支付贷款利息,研究生、博士毕业后本人开始偿还贷款的本息,但相应地贷款还款期限将缩短。如未及时进行展期申请,自毕业起产生的借款利息将由学生自付。
附件三为2015届享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办理展期协议信息表(生源地贷款不在统计范畴内)。请各院组织符合要求且有意愿签订展期协议的贷款学生将附件三中的信息填写完善,学制年限请按实际填写。
【政策解读】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贷款学生毕业后6年。学制超过4 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博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将填写完善的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电子版于4月29日下班前发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邮箱 xszzzx@m.bjtu.edu.cn,同时将盖有院章、副书记签字的附件三纸质版报送到学生活动中心814室。
联系人:王壹省 联系电话:5168516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