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学生休学、退学、出国交流等相关手续的通知
发文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2013-10-24 阅读次数: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学生休学、退学、出国交流等
相关手续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研究生工作组:
在近期办理休学、退学、出国交流等相关手续时,因部分学院和学生对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不够了解,尤其是享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问题,例如:学生未办理休学、退学、出国交流手续即离开学校;贷款学生已办理休学手续,但未按协议要求及时偿还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复学后未及时到资助中心和经办银行办理复学手续等。诸如此类问题,均会造成贷款逾期,影响信用记录,给学校和学生带来经济损失。为避免形成不必要的违约,减少学校和学生的损失,进一步规范学生休学、退学、出国交流等相关手续,现就有关政策及流程通知如下:
一、休学手续的办理政策及流程
1.休学办理。享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持休学审批单到学校各部门完成离校手续,并将休学文件和休学审批表交至资助中心和经办银行。银行收到文件后修改学生信息,系统里改成“离校状态”。因休学不属于正常学制范围内的学习阶段,不享受财政贴息,期间的利息须由本人支付。学生需要问清楚本人的每月还款利息金额,按时还款,切实履行好还款义务。
2.复学办理。待学生休学期满,到校完成复学手续时,必须将复学文件第一时间交至资助中心和经办银行,银行收到文件后,将系统里的“离校状态”改为“正常在校状态”,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3.未按要求办理休学、复学手续,将带来的影响如下:若学生未告知资助中心和银行休学事宜,则该生须与休学前的同年级学生一起签订还款协议,此时该生尚未毕业,但也要开始承担偿还本息的义务,且不能办理还款延期等;若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银行系统将默认该生未复学,直接列入还款名单,需一次性偿还本息,这势必将对学生的经济造成严重负担,且影响本人征信信息,也会影响到对学校的整体还款率。
4.具体休学及复学办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二、退学手续的办理政策及流程
1.退学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明确规定,学生发生退学则必须立即结清贷款,因此若贷款学生发生此情况,须即刻联系经办银行结清贷款,学校资助中心方能为该生办理离校注销手续。若学生家庭确实难以在短期筹足还款额,银行可将期限放宽至当月月底。
2.未按要求办理退学手续,将带来的影响如下:若贷款学生未办理离校手续即离开校园,且未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也未一次性还清本息,该笔助学贷款将转为呆账,放款本金发生逾期并产生罚息,且由人民银行系统记录在案,影响本人征信信息,该生将无法再办理任何贷款及信用卡等相关业务,也会严重影响学校贷款的还款率。
3.具体退学办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三、出国交流手续的办理政策及要求
若学生因学业交流等涉及出国,如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将视出国时间长短来决定贷款还款情况。出国时间在半年以内,学生须写保证书,确保在截止时间返回校园,并请辅导员、导师等签字确定。出国时间在半年以上,学生须即刻结清贷款,学校方能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四、学业警示、留级手续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具体学业警示、留级工作程序如下图所示:
2.工作要求。自2012级开始实行新的课程规定,加强了对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要求,部分学生出现了学业警示和留级情况,因此银行将依据贷款学生的学习状态决定是否续放下一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另外,留级学生学制外的学习时间不享受财政贴息政策,须与留级前的同年级学生一起签订还款协议,该生此时尚未毕业,但也要开始承担偿还本息的义务,且不能办理还款延期等。
五、各学院在涉及办理上述手续应重点落实的几项要求
1.及时向资助中心报告情况。若学生本人或所在学院开始启动休学、退学、学业警示等程序,各学院学生工作组、研究生工作组须了解学生实际情况,核查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第一时间将困难学生的学业问题情况报送资助中心,以免学生未办理相关手续便离开学校。
2.做好相关学生的教育管理,确保政策和工作流程宣传解读到位。各学院应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充分解读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做好诚信、感恩意识教育。依托校院两级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中心,引导学业警示和留级学生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发挥经济资助对学习的导向性;督促休学、退学、出国交流学生及时到资助中心及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切勿因此发生逾期,影响学生本人的信用记录。
休学、退学、出国交流等各项手续的办理,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和学校的整体还款率,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政策解读及宣传,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工作,此项工作也将纳入学院资助工作的整体考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