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北京交通大学第六届“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文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2014-04-11 阅读次数:
关于评选北京交通大学第六届“自强之星”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研究生工作组: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勇于克服经济困难,在生活和学习上努力拼搏、积极向上、励志成才,在校园中营造感恩奉献、自强不息的氛围,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北京交通大学第六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加强身边优秀榜样的引领作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工部、研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牵头组织评审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候选学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二、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4月9日—21日 |
各学院内部进行评选,加强典型宣传 |
4月22日 |
各学院上报候选学生推荐材料 |
4月23日—4月28日 |
学校上传候选学生材料到知行论坛等,进行网络投票 |
4月29日—5月5日 |
学校组织初评,确定自强之星候选名单 |
5月6日—5月20日 |
学校组织自强之星评选暨表彰会 |
三、评审具体事宜
(1)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曾获得校级自强之星荣誉的同学本次不再参与评选;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好学,学业成绩优秀,勤俭节约,热心公益,乐观向上,团结同学;
3.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优异;
4.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全校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推荐方式
可以由基层党团支部、学生社团等组织推荐,也可由同学、班主任、导师、辅导员等个人推荐,上报学院学生工作组或研究生工作组,并由其分别组织内部评选并确定推荐人选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材料要求
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成立评审小组,全面布置学院内部报名及评选工作;学院初评后依据学院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其中本科生推荐1-2名、研究生推荐1名候选人,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1.纸质版材料要求
北京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
候选人相关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格式撰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勇于拼搏进取的感人故事、大学期间取得的成绩、个人的成才展望、对国家资助政策的认识等;
签字盖章后于4月22日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814房间)。
2.电子版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的数字格式,.doc或 .docx 格式;
彩色一寸照片和生活照片各一张,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一寸照片不小于200K,生活照片不小于2M;
其他可以反映学生精神的PPT、视频等材料;
电子版于4月22日发送至邮箱xszzzx@bjtu.edu.cn,或直接拷贝到资助中心。
(4)评选方法
1.学院评选及推荐。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注意加强过程中的宣传及教育力度,通过初步选拔确定候选学生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工作组。
2.学校初评。由学校评审工作组,对学生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并将候选学生材料上传至网络,结合网络投票情况提出自强之星候选名单。
3.现场评选暨表彰会。由学校评审工作组组织教师和学生代表,结合初评材料及现场表现,评选出10名“自强之星”并进行表彰。
四、后期宣传与奖励
1.授予学生“北京交通大学自强之星”称号,并给予奖励;
2.通过橱窗、校园网、广播、微信等多种校园媒体对自强之星的事迹进行宣传展示,开展励志教育,弘扬自强不息精神。
3.推荐参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评选活动。
联系人:王云云 5168516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4月9日